PICKLS 隐私政策
MCL 株式会社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MCL”)遵守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,并根据相关法律制定隐私政策,竭尽全力保护“会员”的权益。根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30条,为保护“会员”的个人信息并迅速、顺利地处理相关投诉,“MCL”特制定并公布以下隐私政策。如果“MCL”修改隐私政策,将立即在官网(www.pickls.co)上发布变更事项或通过“会员”的个人电子邮件(ID)进行通知。
第一条 (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)
除非获得“会员”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,“MCL”不会将“会员”的个人信息用于本条告知范围之外的用途。收集的个人信息使用目的如下:
- “会员”管理: 身份验证、确认注册意愿、个人识别、防止违规使用、处理投诉咨询、传达通知事项。
- 服务提供与费用结算: 提供服务、处理付款、商品配送、预约合作医院(医疗机构)及提供在线咨询中介服务。
- 营销与广告: 开发新服务、发送活动等广告性信息、提供定制化服务及投放广告。
- 法律处理与事故调查: 应对医院与患者之间可能发生的法律问题。
- 服务改进研究: AI功能开发(Show me the face)、分析算法设计等。
第二条 (处理的个人信息项目)
公司收集以下个人信息。公司通过“会员”注册、即时通讯/咨询、合作方提供、通过收集工具自动收集等方式收集个人信息。
- 必填项目: 姓名、电子邮件(ID)、联系电话、注册认证信息、通信运营商、居住地、出生日期、性别。
- 选填项目: 居住地时区、是否同意接收通知、职业信息、自我介绍个人资料、手术/施术目的。
- 自动生成/收集的信息: 手术/施术信息、恢复期照片或视频、聊天记录、访问IP信息、Cookie、付款记录、设备信息。
- 付款信息: 信用卡信息(发卡行名称、卡号等)、银行转账信息。
第三条 (个人信息的处理与保留期限)
MCL在信息主体维持会员资格期间保留其个人信息,会员注销时,原则上收集的信息将立即销毁。但是,以下信息将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保留:
- 公司内部政策: 为确认重复申请及应对退款,姓名、出生日期、电子邮件、付款记录等将在注销后保留5年。
- 根据相关法律保留: 合同/撤销订阅记录(5年)、付款记录(5年)、消费者投诉/争议记录(3年)、网站访问记录(3个月)。
- 手术/施术恢复期照片及视频: 自手术/施术之日起保留1年。
第四条 (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)
未经信息主体事先同意,“MCL”不会将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用于超出原有目的的用途。但是,如果用户事先同意、为结算费用所必需或为遵守法律义务而不可避免时,可能会提供个人信息。(为确保顺利预约诊疗和咨询,会员同意将其预约信息、问诊表、上传的面部照片等提供给本人选择的合作医院及主治专科医生。)
第五条 (个人信息处理的委托)
为确保顺利提供服务,“MCL”委托处理最低限度的信息,并定期检查受托方是否安全地管理数据。
- Google Cloud: 租用数据库服务器和存储设备以提供服务(运营用于保存预约数据的 Cloud SQL 及用于保存照片的 Cloud Storage)。
- Google Analytics: 分析网站流量及处理定制化营销数据。
第六条 (“会员”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及其行使方法)
“会员”随时可以查阅、修改、删除或暂停其个人信息,并可以要求注销会员。可以通过“设置 > 账号管理 > 注销(Delete my account)”直接注销。仅限满14周岁及以上人士注册。
第七条 (拒绝同意的权利等)
“会员”有权拒绝同意,但如果拒绝提供必填信息,将无法使用服务;如果拒绝提供选填信息,可能会在获取活动等优惠方面受到不利影响。
第八条 (个人信息的销毁)
达到收集和使用目的或保留期限届满的个人信息,如无正当理由,将在5日内销毁。纸质文件将通过粉碎或焚烧方式销毁,电子文件形式(包括存储在云端的数据)将以无法恢复和再生的方式删除。
第九条 (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的措施)
- 密码管理: 不收集密码,通过电子邮件认证链接进行登录。
- 其他对策: 安装防黑客安全程序、将接触数据的员工人数降至最低并进行培训、控制访问权限及运营入侵防御系统。
第十条 (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安装、运营及拒绝事项)
“MCL”使用“Cookie”以提供定制化服务。我们分析访问者的访问频率和使用习惯以提供优化信息,并基于通过 Google Analytics 收集的数据用于定制化营销和广告。“会员”可以通过网页浏览器的选项设置拒绝保存 Cookie。
第十一条 (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)
-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: 赵汉赫 (Hanhyuk Cho)
- 负责部门: 客户团队
- 联系方式: contact@PICKLS.co
第十二条 (权益侵害救济方法)
如需举报侵权或进行咨询,可联系个人信息争议调解委员会(1833-6972)、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(118)等机构。
第十三条 (隐私政策的变更)
本隐私政策自2025年6月26日起适用。